最新消息向人民法院起訴商標案件的文件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訴商標案件的文件要求 在中國, 一方對於商標評審委員會(TRAB)的決定不滿意而向人民法院上訴的訴訟中有若干法律程序。由於人民法院對文件的嚴格要求,訴訟人可能會因為在法定時限內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而敗訴。本文旨在簡要介紹法庭上訴案件的文件規定。 提交有關TRAB事務的訴訟案件涉及兩個重要的程序步驟: 1. 初步申請和 2. 正式備案,應在初步申請後3個月內進行。 關於初步申請,文件要求如下: 1. 授權書的掃描副本(POA):在此初步申請階段,POA可以由當事人的機構代表(如公司董事)或其授權的法定代表人(如授權律師)。但在正式申請階段,POA 應由訴訟一方的機構代表簽字,並經公證和合法化。 2. TRAB的原始書面決定以及原始的郵政信封。
在正式申請階段,文件要求如下: (雖然文件形式因國家而異,但我們將英國文件提交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以供參考。) 1)公證和合法化公司證書的複印件,證明訴訟人合法成立,及目前活躍; 2)1985年和2006年《公司法》複印件和翻譯版,並強調了規定英國公司的董事有權簽署所有文件的相關條款。這些文件不需要公證和合法化。 3)確認董事資料的聲明。這是必須經過公證和合法化的; 4)公證和合法化公司註冊簿所示的其中一位公司董事會簽署的POA。 5)公證和合法由簽署POA的同一董事簽署的身份證明(即代表的身份證明)。
由於在中國駐倫敦大使館安排文件合法化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建議在法定期限前進行好的規劃,以確保提供滿足人民法院要求的必要文件。
江炳滔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