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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專利和工業外觀申請簡介

 

土耳其專利和工業外觀申請簡介

1.專利申請制度

土耳其是專利合作條約(PCT)和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的成員國。一旦土耳其專利局提交了專利授權申請,主管部門將對申請的文件是否合規、發明是否有可專利性及新創性進行審查。

土耳其專利的現有技術檢索報告需由申請人提交,該報告必須由官方指定的檢索機構出具。最遲的提交時限為申請提交後15個月,在專利局收到檢索報告後的3個月內,申請人需決定是否立即提交實審請求。

若不立即要求實審,專利在這種狀態下可維持7年(自申請日起),在7年屆滿前,可以提交申請要求恢復審查,通過審查的專利會獲得20年的保護期(自第一次申請日起)。若要求實審,從申請到授權大約需要3年時間。

土耳其實用新型有效期為10年。年費需要在自申請日起每周年的最後3個月繳納,逾期後的6個月內可以進行補繳並繳納滯納金。年費也可以一次性全部繳納。

1.1申請要求

1.1.1.申請人簽字/蓋章的委托書。

1.1.2.若申請人和發明人不一致,需簽署專利權轉讓契約(DOA)。

1.1.3.英文,法文或德文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等專利說明文件。

1.2轉讓

1.2.1.轉讓人及受讓人簽字/蓋章的委托書。

1.2.2.專利轉讓契約(DOA),需公證。

 

2.工業外觀

土耳其工業外觀設計沒有實審流程,形式審查通過後會在官方公報上進行公告,公告期6個月。在此期間,任何第三方可以提起異議。工業外觀從申請到註冊大約需要10-12個月。工業外觀的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25年,維持費每5年繳納一次。

2.1申請要求

2.1.1.申請人簽字/蓋章的委托書。

2.1.2.申請人地址、名稱等基本信息。

2.1.3.英文,法文或德文版本的說明文件等。

 

江炳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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