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中国奶制品巨企成功于欧盟商标案击退恶意商标抢注*
*中国奶制品巨企成功于欧盟商标案击退恶意商标抢注*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又称“伊利股份”、“伊利集团”及“伊利”,是中国大陆著名的奶制品生产商,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呼和浩特回民区养牛合作小组,1993年改制成立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伊利集团,目前为中国规模最大及营业额最高的乳制品企业。其最大的竞争对手为蒙牛集团。 2015年2月5日,华侨李某向欧盟商标局提交了商标申请(申请号13714316),其中“YILI”是伊利两个中文字的拼音拼写,申请类别为第29、30和32类,包含了日用品,甜品以及非酒精类饮品等产品。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利公司”)发现上述之抢注申请及对李某的商标申请提出了反对,认为李某的商标与伊利公司在第29、30和32类的商标以及构成近似,伊利公司认为它的商标享有在先商标权利。 欧盟商标局驳回了伊利公司的商标反对案,欧盟商标局认为,中文在欧盟并不是广泛流行的语言,伊利公司作为反对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在欧盟,绝大多数人可以理解汉字。但是,欧盟商标局在评审此案时并没有考虑在欧盟的亚洲人的因素,以及在比较这几个商标时,汉字仅仅作为比喻性元素考虑。鉴于伊利公司的在先商标和申请商标采用不同的字形设计,欧盟商标局认为,公众只视它们为图案,很难将这几个商标混为一谈。 伊利公司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但上诉评审委支持欧盟商标局的判决,所以李某的申请商标获得了欧盟商标注册。 其后,伊利公司以“恶意抢注”为由,提出了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基于伊利公司提交的广泛及众多的证据和事实,欧盟商标局接受了伊利公司提出的论点“李某在提交商标申请之前,已经知道伊利公司一直在使用‘伊利’和‘YILI’”。在本案中,欧盟商标局认定,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李某唯一的目的就是阻止伊利公司在欧盟注册及使用它的在先商标。因此,欧盟商标局裁定,李某的注册商标应当宣告无效,并且李某须承担讼费。
江炳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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